江蘇吳中退市風險驟增,恒潤股份原董事長被罰,股民索賠在即

   時間:2025-02-28 21:14 來源:天脈網作者:任飛揚

近日,隨著2024年報季的正式啟動,上市公司年報的披露情況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然而,在多數公司公布盈利喜訊的同時,也有部分公告引發了股民的擔憂。

其中,江蘇吳中(600200.SH)在踏入醫美行業后,雖實現了扭虧為盈,但隨即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據公告顯示,若后續經證監會行政處罰認定的事實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將面臨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風險。此消息一出,江蘇吳中的股價在2月27日和28日連續兩天遭遇“一字跌停”。

回顧江蘇吳中的財務表現,公司在2020年虧損5億元,2021年實現盈利2064萬元,但隨后在2022年和2023年又分別虧損7832萬元和7445萬元。值得注意的是,根據《證券法》的相關規定,上市公司若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將面臨被暫停股票上市交易的風險。而江蘇吳中通過2024年的盈利,恰好避開了這一紅線。此次立案調查是否與年報披露有關,目前尚不得而知。

針對江蘇吳中的情況,江蘇傳興律師事務所證券維權團隊的丁冬霞律師表示,初步判斷在2025年2月26日收盤時仍持有江蘇吳中的股民符合索賠條件。她提醒受損股民可以抓緊與律師聯系,進行預登記準備索賠。

恒潤股份(603985)也陷入了類似的困境。2024年12月6日,中國證監會對恒潤股份原董事長承立新等人合謀操縱股價的行為下發了《處罰決定書》。據查明,承立新、丁鍵、張亞洲三人合謀炒作“算力”熱點,通過控制信息生成及披露的內容、時點、節奏等實施操縱行為,并在股價上漲期間獲利2052.33萬元。最終,證監會決定沒收三人違法所得,并處以超過1.23億元的罰款。

丁冬霞律師認為,承立新等三人操縱股價的行為不僅違反了法律強制性規定,還給投資者造成了損失。根據《證券法》的相關規定,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因此,在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12月28日期間交易的恒潤股份投資者,有權向恒潤股份及承立新等三人主張損失賠償。

對于上述兩起事件,市場反應強烈,投資者對于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提出了更高要求。這也再次提醒上市公司,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確保信息的及時、準確、完整披露,以維護市場的公平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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